打假.


某些團體 / 政客詬病移民部的新政策     認為配偶移民申請要維持2年婚姻關係  ﹐會令一些受暴力對待的婦女被迫啞忍。

奇怪    要是當初非處心積累為移民而婚         而單純為愛情的話    根本就不需要啞忍任何不合理行為    而離婚後要回原居地又有何難處或問題 ? 照常理而論        原居地有自己熟悉的環境親人朋友不是該更勝於獨自一人留在一個陌生地方嗎 ? 只有那些本來就懷有目的而結婚  動机並不純粹的人   才須無奈苦忍反对修例。

加拿大的移民難民政策一直存着太多灰色地帶 讓一些不守法則的人以偏门方法佔盡便宜而規規矩矩走正途的人   卻無端被這幫騙徒打尖 !  所以苛法打假是必须的我甚至並不認為以2年的婚姻關係去打假能真正補塞漏洞。

假結婚真移民已經夠討厭了 可更卑鄙的是那些用小朋友做抗爭武器的所謂single mother refugees  。 近年越來越多難民 有計劃地生個 designed baby 以備難民申請被拒時作討價還價的『人質』 ﹐是的 反正孩子的生活費用全是tax payer 支付的 作為難民申請者的 single mother 一個子兒也不用花   別人付 $$$ 給他們辦移民      多化算 !!!

Don't get me wrong  ~  我並不討厭移民及難民      我所討厭的只是假難民及不守規則以偏門方法申請移民的騙徒

是的     單為這個 我把選票給了 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