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坊 (文:陶傑)





在地產石屎森林之中,想不到還有「民坊」願意以建立香港人的平民綠洲為理想。
粵語中的「街坊」,不是Neighbours ,而是一兩條街、一個小社區的許多戶人家,長期形成的一種親和共生的關係。

一條街之形成「街坊」的一種特殊的倫理,首先要有小店若干、家戶一百數十,雞犬同道,
主僕雜處。其中有不同的行業:小販、木匠、酒家、米店,形成一個坊眾民生同依共享的生態圈。
街坊是「天地君親師」五倫之外的第六倫,感情的親疏之間剛剛好。這是從中國古代保甲鄉
紳一直承傳下來的一套模糊的秩序,做人可以名揚故里、光耀祖宗,但不可以「累街坊」。

因有街坊,即有守望相助的睦鄰意識,廣州的西關和「七十二家房客」,不論富貧,都有一種街坊的感性生態。東家戶主看着睡覺的兒女長大,看着他家父母教誨子女成材時的心血,有時還待彼如子侄。街坊的存在感,維持着某種道德的底線。

但在城市的高樓大廈相繼聳立之後,香港有所謂業主立案法團,卻漸淡薄了「街坊」的感性人情味。舊房子拆掉,連同許多手作坊,連鎖店和跨國企業的快餐店崛起,當一切都以GDP的增長來衡量,小生意、小工作坊、小餐廳,一一失陷。

空間的開拓,生活的復興,只須行動在手、意願在心,還街於眾,還坊於民。除非尋回平民街坊,下一代從此不再意識到,百年以來,到你由菲傭帶送學校的這一代,在商場和商場之間,屋苑的A座和B座之際,在一個密封的地產港裏,人的生命成長過程,到底缺少了一點點滋潤的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