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名字
看過已故台灣作家韓良露的《微醺之戀》嗎?這當中有一段細節,是讓我相當感動及認同的。
作者說,她年少時有個小名叫『娃娃』,曾有一個暗戀她的男生是這樣叫她的。後來,他在一宗意外中喪生,死前託人告訴她,他愛她。難過至極的她,自此以後再也不許別人叫她這個小名。
作者說,她年少時有個小名叫『娃娃』,曾有一個暗戀她的男生是這樣叫她的。後來,他在一宗意外中喪生,死前託人告訴她,他愛她。難過至極的她,自此以後再也不許別人叫她這個小名。
是的,戀人之間的暱稱原就該這樣吧?!一個暱稱就只落套在一個專屬的人身上,即使到了後來彼此沒有走在一起,你永遠也不會讓另一個人這樣叫你或這樣去叫另一個人了。那不僅是對自己對愛情的尊重,也是一種道德。
可偏是眼之所及,不道德的人還真不少!
